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7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月 27 日以邮件发出。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董事会确定的授权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关于授权日/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授予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总计 534.00 万份权益,其中向符合条件的
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43 元/股。
本次授予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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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