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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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0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7.04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7.08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 年 11 月 1 日
  一、“飞鹿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707号
文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
月5日公开发行了17,7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770,000张。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580号文同意,公司17,7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7月3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飞鹿转债”,债券代码“123052”。
  根据《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飞鹿转债”自2020
年12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9.90元/股。
  二、“飞鹿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利润分配预案的临时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不送红股,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
股;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相关条款以及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飞鹿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9.9元/股调整为7.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日(除权除息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公司需回购注销3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800,8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根据《募
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飞鹿转
债”的转股价格由7.05元/股调整为7.06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22年7月15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股份数量为405.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48.00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数量357.50万股。鉴于公司已经办理完
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新增股份)事宜,新增股份已经于2022
年7月29日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的有关规定,“飞鹿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06元/股调整为7.04元/股。调整后
的价格于2022年7月29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巨潮资
                        (公告编号:2022-080)。
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三、“飞鹿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
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
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
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
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
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
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四、“飞鹿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 号)同意注
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6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541,832 股。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如下调整:
   P0=7.04 元/股,A=7.53 元/股,K=14541832/176177817=8.25%(此处的总股
本为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总股本 176,177,817 股)
   P1=(P0+A×k)/(1+k)=7.08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飞鹿转债的转股价由 7.04 元/股调整为 7.08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 2022 年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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