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docx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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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2-04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有关事项
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60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及租赁办公场地等两项议案。我部关注到其中 5 票为弃权(未表决)。根据本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和相关方核实如下事
项并予以披露。
  一、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
《关于免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租赁办公场地的议案》2 项议案,结果显
示 6 票赞成,5 票弃权(未表决)。其中 3 票弃权(未表决)的理由为相关议
案违反公司章程,不符合上会条件,议案及表决无效,另外 2 名独立董事弃权
(未表决)的理由还包括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请相关董事充分
说明认为 2 项议案违反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和内容,不符合上会条件、议案及
表决无效的原因;请 2 名独立董事充分说明认为 2 项议案不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的具体条款。
  二、请公司补充说明:(1)上述 2 项议案提议人,发出会议通知,以及会
议召开、审议及披露的具体情况,上述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5 名董事所述关于 2 项议案违反公司章程,不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符合上会条件;(3)在 5
票未表决的情况下,2 项议案审议及表决结果是否有效。请 6 名投赞成票的董
事就上述问题(2)和(3)发表明确意见。请公司聘请律师就 2 项议案审议及
表决结果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三、根据公告,公司拟向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汇达)租赁新办公场地,年均租金 782.22 万元,占 2021 年归母净利润 21%。请
公司补充披露:
      (1)截至 10 月 28 日,公司与嘉汇达是否已签署租赁协议,是否
已实际支付相关款项;
         (2)结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现有办公房产使用率以及新
办公场地面积及位置等,说明租赁该办公场地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以及后续主
要用途。
  四、根据公告,公司拟免去张云建公司总裁职务。请公司说明免职的具体原
因,以及是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
  请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
尽责,认真落实上述事项。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 5 个交易日内,
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回复工作,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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