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 南京医药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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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2-070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并结合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 2022 年 10 月 26-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50 亿元(含 50 亿元,人民币,下同)的中期票据,
以拓宽融资渠道。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一)发行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规模:公司拟在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 50 亿元(含 50 亿元)
的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 8 年(含 8 年),
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资金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置换银
行贷款。
  (五)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由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
销发行。
  (六)发行利率:中期票据的发行价按市场化原则确定,预计年化利率不超
过同级别市场水平。
  (七)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八)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交易商协会
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
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
发行日期、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三)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四)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10 月 26-28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还需获得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交易商协会接受发
行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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