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资料,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
现就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
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审议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
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
其作为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吸引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职工监事何丙飞、杨格已按规定进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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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