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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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9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以直接
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下午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坚持做精做强特钢长材和专用板材,聚焦高强度、高韧性、耐腐蚀、高
疲劳等特钢产品。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2 亿元,同比下降 58.33%。公司钢材产量 234.13
万吨,钢材销量 236.73 万吨,综合平均销售价格 5,017.59 元/吨(不含税),
同比下降 7.71%,同期中钢协 CSPI 钢材价格指数均值同比下降 26.75%。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77 亿元,同比下降 43.02%。公司钢材产量 723.37
万吨,钢材销量 713.17 万吨,综合平均销售价格 5,092.83 元/吨(不含税),
同比增长 2.38%,同期中钢协 CSPI 钢材价格指数均值同比下降 11.42%,钢材
销售价格逆势上涨、增幅明显好于行业。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717.65 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 16.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60.01 亿元,比上年度末下降 6.83%;资产
负债率 57.1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主
要经营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3)。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内部生产及管理机构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部分内部生产及管理机构进行调整:撤销公辅事业部,成立能源
动力事业部,原公辅事业部及原安全能环部中相关分厂/部室整建制划入能源动
力事业部,并将原安全能环部更名为安全环保部;将原研究院更名为新材料研究
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0,000
份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应文禄、王翠敏和王全胜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0,000 份予以注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注销的少数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
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094)
              。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1,610,000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应文禄、王翠敏和王全胜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
律法规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
司的未来发展和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
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形成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
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
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
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5)。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本次对《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的修订。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的生效,是
《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生效的前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
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二)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 2:30 在江苏省
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 8 号南钢办公楼 203 会议室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
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
告编号:临 2022-097)
              。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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