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2-068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于 2022 年 10 月
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2022 年 1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已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审议通过
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1,2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173,113.20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1,826,886.80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0 月
告》(XYZH/2022SHAA1B0003)。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含),扣除
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年产 8,000 万件新能源汽车、5G 通信设备和
工业自动化产业配套的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一期)、新增年产环境清洁和健康生
活小家电 125 万台扩建项目、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额,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金额作出调整如下:
单位: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 资金
年产 8,000 万件新能源汽
动化产业配套的关键零部
件新建项目(一期)
新增年产环境清洁和健康
项目
项目
合计 1,264,985,900.00 1,200,000,000.00 1,191,826,886.80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
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
决。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已在公司董事会
审议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调整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此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是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
情况所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日
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此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已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对公司此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