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北京盛通印
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盛通股份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向侯景刚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4 号)核准,盛通股份向栗
延秋、贾春琳、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上海田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万安汇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方刚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炜华启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景华启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50,492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
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30.3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4,529,907.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998,917.1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3,530,990.41
元。
该配套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审计验证,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002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
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9550880204671300299。由
于“出版服务云平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盛通商印快线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负责具体执行,所以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将用于“出版服务云平台项目”
的 募 集 资 金 120,399,907.60 元 由 公 司 的 募 集 资 金 监 管 账 户 ( 账 号 为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6 日、2017 年 3 月 22
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止,北京盛通商印快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账号为 9550880205137100199)的余额为 18,255,539.03 元;截止 2022
年 10 月 28 日止,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550880204671300299 294,484,607.60 3,146,837.2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550880205137100199 - 18,255,539.03
合计 294,484,607.60 21,402,376.28
三、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7,571.06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2 年 10 月 投入
项目名称
更项目 投资总额 24 日实际投入金额 进度
收购北京乐博 100.00%股权
否 3,053.00 3,053.00 100.00%
的部分现金对价
出版服务云平台项目 否 12,039.99 10,518.06 87.36%
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否 6,000.00 6,000.00 100.00%
偿还银行贷款 否 8,000.00 8,000.00 100.00%
合计 - 29,092.99 27,571.06 -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
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了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相应减少了
项目开支。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影响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140.24 万元(暂估金额,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以上
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及质保金将继续支付,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
营和业务发展。待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开
户银行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
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
盛通股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由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包括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上述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贾鹏 左宝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