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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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0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以
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具
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征求
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表决。董事吴启权、杨
博仁、王伟、姚泽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表决。董事吴启权、杨
博仁、王伟、姚泽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介机构和专业机构等;
终止本持股计划及本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对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以及股票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计划实施完毕
或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
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
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表决。董事吴启权、杨
博仁、王伟、姚泽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拟实
施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编号:2022081)。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董事杨博仁、王
伟、姚泽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第四期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董事杨博仁、王
伟、姚泽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授权董事
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回购价格或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权益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
获授权益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
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协
议。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行
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是否可以解
除限售/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行权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关
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获得的收
益予以收回。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激励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
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董事杨博仁、王
伟、姚泽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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