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或“保荐机构” )
作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拓数创” 或“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理办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凡拓数创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306 号),广州凡拓数字创
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5,583,4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5.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为 555,900,987.36 元。2022 年 9 月 26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 580,422,956.50 元划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2022 年 9 月 26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2GZAA20625 号),
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34,990.47 34,990.47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5,900,987.36 元,扣除
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05,996,287.36 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的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
财务情况,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60,000,000.00 元,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 29.13%。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的生产经营,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60,000,000.00 元的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
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
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
用超募资金 6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合计使用不
超过 6,000 万元的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少杰 曹 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