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 关于“19兴蓉G2”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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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51
债券代码:111087.SZ   债券简称:19兴蓉G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利率调整:根据《2019年第二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有权决
定在“19兴蓉G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
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
期债券的票面利率118个基点,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至第5年
的票面利率为2.4%。
    二、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刊登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即本期债
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将所持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选择将回售的债券进行转售
或予以注销。
  三、若投资者决定行使回售权,须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登记手续完成即视为已不可撤销地行使回售权;若投资者未在回售
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则视为接受发行人关于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及调整幅度的决定,视为放弃回售权和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回售价格:人民币100.00元/张(不含利息)。
  五、回售登记期: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仅限交易
日)。
  六、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年11月28日。
  七、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9兴蓉G2”的
收盘价为100.53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
(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9兴蓉G2”。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
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
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八、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九、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1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27
日期间的利息,利率为3.58%。
  为保证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回售实施及利率调整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19 兴蓉 G2”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9 年第二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绿色债券。
  (三)债券简称:19兴蓉G2。
  (四)债券代码:111087.SZ。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
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
定不变,为3.58%;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2.4%,在债券存续期
后2年固定不变。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
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九)起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1月28日为该计息年
度的起息日。
  (十)付息日: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11月28日为上1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三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11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一)回售登记期: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仅限
交易日)。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
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下调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下调幅度的决定。
  (十二)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11月28日;若投
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三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
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11月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
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AAA。
  (十四)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五)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存续期后2年的
票面利率。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下
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第4年和第5年(2022年11
月28日至2024年11月27日)的票面利率为2.4%。
  本次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安排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相关约定,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等安排发行人将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一)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
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
回售。
  (二)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9兴蓉G2”
的收盘价为100.53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
(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9兴蓉G2”。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
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
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回售登记期: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仅限交
易日)。
  (四)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数量必须是10张及其整数倍。
  (五)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公司,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
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
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
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六)回售撤销安排:本次回售不可撤销。
  (七)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2年11月28日。发行人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八)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逾
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一)回售资金到账日:2022年11月28日。
  (二)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1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27日期
间利息,利率为3.58%。付息每手(10张)债券面值1,000元的“19
兴蓉G2”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5.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
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8.64元,扣税后非
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每手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35.80元。
  (三)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
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立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
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
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申报期间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
记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
业债券利息个人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
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21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
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
  邮政编码:610041;
  咨询联系人:程诗苑;
  咨询电话:028-85293300-8232;
  传真电话:028-85007801。
  (二)牵头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3楼;
  邮政编码:510627;
  咨询联系人:王雨婷;
  咨询电话:020-66338754;
  传真电话:020-87553600。
  (三)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广场28楼;
  咨询联系人:赖达伦;
  咨询电话:0755-21899325;
  传真电话:0755-25987133。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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