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 2022-02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十届二次监事会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天津港办公楼 403 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余加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改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港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对 7 台岸桥
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经公开招标,公司关联方天津金岸
重工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 55,951,000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行为,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
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 84,280,235.25 元,累
加本次交易后达到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
前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 7 台岸桥远程自动
化改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28)
。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 1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在
认真审议了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