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王
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业绩考核年度、延长激励计划有效
期,是公司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后,为充分调动管
理骨干及核心业务团队积极性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次调整有利于激发管理骨干
及核心业务团队的工作热情,调整程序及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张冬梅
王丽娟
李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