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瑞医疗”、“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用的监管要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迈瑞医疗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3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2,16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3,408.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 18,228.0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75,179.9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已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626 号”《验
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并且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下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注
合计 628,839.25 575,179.95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75,179.95 万元,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拟投
入总额 575,179.96 万元有差异,故调减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0.01 万元,调整
后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79,999.99 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为南京迈瑞外科
产品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南京迈瑞外科产品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南京迈瑞生
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建设期 48 个月,该项目预计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阶段,公司对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论证,设计过程以及
前期的外部审批环节耗时较长;同时,受近年新冠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项目建
设人员进场、建设物资到位等迟滞,导致项目建设进展较原计划为慢,预计该项
目不能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
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0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南京迈瑞外科产品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募投项
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
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核查意见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南京迈
瑞外科产品制造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上述事项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延期南京迈瑞外科产品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是基于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
部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迈瑞医疗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 元 丁明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