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材料,对相
关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了事前审查,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的公司与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 2022
年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
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
交易预计增加事项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审议通过后方能
实施。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本页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铁波 谭有超
曹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