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8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营运资
金”已完成,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579.48
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99”号文核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2018年9月18日出具天健验【2018】336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9.94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4,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额为397,396,534.60元(不含增值税)。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分别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连
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
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孙公
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与中国工商
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企业
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
瑞、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与
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孙公司越南
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9 日与越南科技和商
业股份银行北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东莞中兴
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兴瑞科
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资金投资额
年产 2000 万套 RFTUNER、2000
万套散热件、1000 万套大塑壳等
子嵌塑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
目
机顶盒精密注塑外壳零组件及汽
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
合计 45,327.02 39,739.65
三、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兴瑞科技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18年12月5日召开
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地点和内容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
兴瑞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000.00万美元向香港兴瑞增资并转投设立越南兴瑞,
由越南兴瑞实施原“机顶盒精密注塑外壳零组件及汽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中
的 “ 机 顶 盒 精 密 注 塑 外 壳 零 组 件 项 目” , 由 越 南 兴 瑞 实 施 原 “ 年 产 2000 万 套
RFTUNER、2000万套散热件、1000万套大塑壳等STB精密零部件及900万套汽车
电子嵌塑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中的“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
散热件”。
兴瑞科技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和2019年9月10日召
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地点和内容暨二次增资子公司香港兴瑞继而转投孙公司越南兴瑞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兴瑞科技向香港兴瑞增资
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散热件、1000万套大塑壳等STB精密零部件及
南兴瑞“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散热件项目”。
兴瑞科技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和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地点和内容暨增资子公司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地点和内容,使用调整后的募集资金 7,000 万元
向子公司东莞中兴瑞增资,将原由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的
“汽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部分调整至东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由东
莞中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新能源汽车电子精密零组件及服务器精密结构
件扩产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完成后,兴瑞科技全部募集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投资额
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
零部件及900万套汽车电子嵌塑精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投资额
密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年产1000万套RFTUNER、1000万套
件项目
新能源汽车电子精密零组件及服务
器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
合计 50,368.02 39,739.65
四、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为“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截至
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账户余额 账户币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
时,该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资金使用
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承诺 待支付尾
项目名称 品、结构性存款收益扣 集资金金额 (5)=(1)+(2)-
使用总额(1) 款金额(4)
除手续费等净额(2) (3) (3)-(4)
研发中心升级
改造项目及补 3,530.33 332.00 2,274.70 8.15 1,579.48
充营运资金
注:以上数据尾差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 1,579.48
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44.74%。
五、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兴瑞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已通过募集资金投入多
台设备以及所需的软硬件等,当前项目已达到预期,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274.70 万元,节余募集
资金总额 1,579.48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
本着成本管控和合理创新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
监督和创新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本次结项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 1,579.48 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后,该募投项目需支付的
尾款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待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完毕后注
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七、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
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
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
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
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
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十、备查文件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