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巨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巨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日常运营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主体、额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及流动性的情况,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5亿
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
任一时点未到期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余额合计不得超过上述现金管理额度。
(二)投资品种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理财产品
(包括银行大额存单、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等短期低风险型产品)。
(三)投资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
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营运资金的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
影响。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管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品种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额度审慎投资。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
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等短期低风险型产品),同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
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
格控制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并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业的正常开展,提高公
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丰富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投
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
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孙鹏飞 刘芮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