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的有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决策,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
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据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与募投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置换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据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关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风险可控的
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据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克东 李心愉 陈学军 邵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