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22-060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赵璐。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建安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同意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21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限制性股票激励,其不再作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减少 21 人,由原 138 人调整为 117 人。因激励对象减少而产生
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分配给现有的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股数保
持不变,仍然为 7,662,313 股 A 股普通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
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
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
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
形: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形的;
鉴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21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限制性股票激励,其不再作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
应调整。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减少 21 人,由原 138 人
调整为 117 人。因激励对象减少而产生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分配给现有
的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股数保持不变,仍然为 7,662,313 股
A 股普通股。除前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监事会
同意以 2022 年 10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11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 7,662,313 股。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