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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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5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份回购事项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草案)>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5)。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54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鉴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 10.54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0.34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
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其中: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比例为 20%-50%;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比例不超过 5%;剩余部
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 2021年12月1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12月18日披露
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885,3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回购最高价格6.9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67元/股,
回购均价6.3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0,040,120.2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
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
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和未来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2),自2021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26日期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变动增减
               (2021年10月26日)                        (2022年9月30日)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134,253,637   22.99%    -93,977,546   40,276,091     6.90
无限售股份账户      449,807,849   77.01%    94,024,789    543,832,638   93.10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584,061,486   100.00%   7,932,639     584,108,729   100.00
  注:回购期间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说明如下:
  (一)
    、2021年10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47,243股。
  (二)、2021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34,253,637股新股,其中93,977,546股限售股于2022
年1月4日上市流通。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788.54万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目前尚
未使用。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
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其中: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比例为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
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规定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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