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2-095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本信息”或“发行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本次发行”)已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908 号文同意注册。方正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人民币 60,066.16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债券代码为“12316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2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0,066.16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T 日)结束。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4,483,371 张,即 448,337,1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74.64%。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T+2 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
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
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深圳市法本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
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
产生的发行余额 5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 20,186 张,包销金额为 2,018,600.00 元,包销比例为
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联系人: 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10-56991830、010-56991832
发行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