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 次 解 除 限 售 股 票 数 量 : 3,404,000 股 , 约 占 目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210,508,200 股)的 1.62%。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218 名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2 年 11 月 3 日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对外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对外披露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对外披露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 17 名已离职
激励对象回购 354,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1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74,000 股,回购价格为 6.79 元/股;预留授予部
分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0,000 股,回购
价格为 7.2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注销实施公告》,并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54,000 股。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向 23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8,844,000 股限制性股票,15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中,回购注销 1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
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74,000 股,剩余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尚
有限制性股票 60,000 股尚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因此,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218 名,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3,404,000 股。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 2021 年 9 月 10 日 233 名 6.92 元/股 8,844,000 股
预留授予 2021 年 12 月 2 日 31 名 7.42 元/股 785,000 股
合 计 264 名 / 9,629,000 股
(三)限制性股票历次回购注销情况
批次 回购日期 回购人数 回购注销数量 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 2022 年 10 月 13 日 14 名 274,000 股 8,570,000 股
预留授予部分 2022 年 10 月 13 日 3名 80,000 股 705,000 股
合 计 17 名 354,000 股 9,275,000 股
注:有 1 名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尚有限制性股票 60,000 股未办理回
购注销,后续公司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
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40%
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第三个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解除限售期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
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的说明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 是否达到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绩考核目标为: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9,549.68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
费用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目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 (1)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进行考核,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 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格。其中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等级表确定: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A B+ B B- C D 票公司已办理完毕回购注销;1
个人层面上一年
(卓 (优 (良 (合 (待 (不合
度考核结果等级
越) 秀) 好) 格) 改进) 格)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
个人层面解除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办理
限售比例 回购注销,后续公司将为其办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 理相关手续;
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额 (2)本次解除限售的218
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名激励对象的年度考核结果均
个人绩效考核待改进、不合格等原因不能解除限 为B(良好)及以上,满足解除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按授 限售条件,本期个人层面解除
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限售比例均为100%。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1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公司向 23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8,844,000 股,1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中,已回购注销完成 1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74,000 股,剩余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有限
制性股票 60,000 股未办理回购注销,后续公司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售限制性股票 量占已获授予限
数量(股) 数量(股) 制性股票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小 计 1,250,000 500,000 40%
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213人) 7,260,000 2,904,000 40%
总 计 8,510,000 3,404,000 40%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 年 11 月 3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404,000 股,约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210,508,200 股)的 1.62%。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说
明: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
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9,275,000 -3,404,000 5,871,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233,200 3,404,000 204,637,200
总 计 210,508,200 - 210,508,2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睿能科技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睿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睿能科技在
限售期届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
关手续,并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