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尼测试: 2022-069谱尼测试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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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87                  证券简称:谱尼测试       公告编号:2022-069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0 月 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6 日 9:15-9:2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厦公司会议室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8,798,1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80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6,769,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69%。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4,708,8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55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89,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8%。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88,798,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769,3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
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5,456,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99%;
反对 3,341,9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01%;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27,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7.5157%;反对 3,341,9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85,43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72%;
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8%;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03,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7.4265%;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85,43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72%;
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8%;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03,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7.4265%;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85,43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72%;
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8%;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03,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7.4265%;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85,43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72%;
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8%;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03,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7.4265%;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85,43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72%;
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8%;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03,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7.4265%;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85,43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72%;
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8%;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03,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7.4265%;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85,43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72%;
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8%;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03,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7.4265%;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85,43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72%;
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8%;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03,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7.4265%;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85,43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72%;
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8%;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03,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7.4265%;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85,43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72%;
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8%;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03,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7.4265%;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85,432,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72%;
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8%;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403,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7.4265%;反对 3,365,8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88,798,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769,3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宋薇女士、张英杰先生、刘永梅女士、李小冬先生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188,286,644 票,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有效表 决 权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26,257,84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8.0892%。
   表决结果:当选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188,286,644 票,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有效表 决 权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26,257,84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8.0892%。
   表决结果:当选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188,798,124 票,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有效表 决 权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26,769,32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8.9998%。
   表决结果:当选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188,798,124 票,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有效表 决 权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26,769,32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8.9998%。
   表决结果:当选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胡文祥先生、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188,798,124 票,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有效表 决 权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26,769,32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8.9998%。
   表决结果:当选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188,246,444 票,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有效表 决 权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26,217,64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7.9390%。
   表决结果:当选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俊霞女士、孔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188,798,124 票,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有效表 决 权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26,769,32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8.9998%。
   表决结果:当选
   总表决情况:得票数 188,246,444 票,占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有效表 决 权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得票数 26,217,64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7.9390%。
   表决结果: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丘彭闳律师及王昕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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