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
广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
意《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
方面反映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同意公
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满足了
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