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8 证券简称:安德利 公告编号:2022-046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额度和期限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投资范围
本次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境内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
债券、股指期货等)、国债、公司债(含可转债)、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
股等。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不进行再投资。同时授权执行董事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方向、明确投资金
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审议程序: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境内上市的股票市场投资、债券市场投资、证券回购、公募基金、交
易所基金,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等。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取得
的收益不进行再投资。决议有效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12 个月内
有效。
(四)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五)投资管理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实施有效。若超过该审批期限或发生与本次决策相关的
调整事项,则按规定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金额,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
(1)公司针对证券投资事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资金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
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不影响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业务,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收益。
(2)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证券投资的具体运作,并对证券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
证券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就相关
证券投资事宜提请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负责信息披露;
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的汇划,核对证券投资资金的使用、结存情
况以及进行日常核算工作;公司证券部负责审核证券投资的合同及相关文本;公司内
控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证券投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审计、核实,并充分评估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决策程序和实施方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确保与投资对象不
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
“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使之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际收益不可预期;
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的规定,能够有
效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
以及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投资风险;
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资产品期限;
四、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境内上市交易的证
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国债、公司债(含可转债)、
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等。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
收益不进行再投资。同时授权执行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方向、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或协
议等。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的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规定,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
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特此公告。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