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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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2-090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2 年 8 月上旬以来,公司股价跌幅较大,但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
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出现了价值被低估的情形。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稳定公司股价,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法决策并办理公司回购
股份事宜。具体如下:
  一、授权内容
  为把握市场时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会
批准的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的框架和原则内全权处理回购股份有关事项,授权
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如下情形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根据最
新监管政策法规要求、资本市场和本公司股价的波动和变化,酌情及适时回购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
  (二)回购股份总额不超过本公司发行总股本的 10%。回购资金包括自有资
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
 (三)制定、审批并实施回购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价格、种
类、批次、数量及执行时间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
他相关证券账户。
 (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决定回购股份的
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股权激励、配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出售股份等
符合监管规则的用途),并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整或变更回购股份的
用途。
 (五)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股份回购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
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须由
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
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六)公司在回购后,在董事会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总
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程序(如需)和相关
的存档、注册或备案手续等。
 (七)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八)若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停牌的,决定回购顺延相关事项。
 (九)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一切事宜。
  二、授权期限
 此项授权自本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直至公司
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之日止。
  三、其他
 基于本次授权回购的股份未来如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公司
发行的可转债或出售股份,公司届时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履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发行可转债、出售股份所需之审议程序。基
于本次授权回购的股份如存在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转让(包括转让
给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对象,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或出售股份)的情
况,公司届时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注销
该等股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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