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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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已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
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温济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现
场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26 日 公 司 登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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