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张连起先生、张小
燕女士共 3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证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第三季度报
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1,682,200.00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868,681.1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
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275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证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
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证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师报字[2022]第 ZF11275 号);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