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传动: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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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根据上述相关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 10,5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305,970,500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305,970,500
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公司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
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
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
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另须出具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须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另须出具授权委
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资料:
  邮件地址:浙江省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经一路 1 号
  收件人: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张春生 女士
  邮政编码:317513
  特别提示: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576-86146525
  联系人: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张春生 女士
  联系电话:0576-86146517
  特别提示:请在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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