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5 证券简称:南网储能 公告编号:临 2022-89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
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
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等
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说明,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以及新旧政策衔接规定,公司于
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
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即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在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
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
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关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执行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15号解释。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如下: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
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应
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
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
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四)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根据衔接规定,需
对2021年可比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该追溯调整影响2022年资产负
债表期初数,增加在建工程和未分配利润0.15亿元。
该会计政策变更增加2022年营业收入0.41亿元,营业成本
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
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