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2-057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及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文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监事以及高管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
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
规定,公司编制了《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公
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报》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联网安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下一
代数字信任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投
资政策及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增加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信元通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元通”)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新增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前,“智联网安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下一代数
字信任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格尔安全科技
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为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原项
目实施主体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孙公司信元通作为“智联网安全技术研发与产业
化项目”和“下一代数字信任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通过增资等
方式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递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为此拟于公司第一会议室(上海静安区江场西路 299 弄 22 号
中铁中环时代广场 2 号楼 5 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