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2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满足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已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 15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号。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利民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