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检查了公司拟聘请的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诚安信事务所”)资质等相关资料,认为诚安信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
司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葛   磊                   曹丽梅
   李正华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能东方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