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 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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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2-15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设备采购及安
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在餐厨垃圾处理与再生能源领域优势,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
全资子公司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方环能”)拟
与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工局”)就“石家庄市餐厨垃圾处置
中心二期项目”签订《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合同总价(含增值税)为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水工局为公司关联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集团”)
间接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
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495542281L
   注册资本:12,431.53 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光太
   成立日期:1989-12-19
  营业期限:1989-12-19 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 112 号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市政公用、房屋建筑、土石方、钢结构、地基与基础、
航道、生态环保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大型管道(不含压力管道)工程施工;对
外承包工程业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场地出租,设备、房屋租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水工局为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关联方历史沿革
  水工局成立于1989年12月19日,2004年归属山东省国资委管理,2008年划归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2016年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
资的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划归山高集团。
  (三)关联关系介绍
  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水工局100%股权,关联关系详见下
图:
  (四)其他说明
  经查询,水工局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石家庄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二期项目”设备及安装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十方环能拟与水工局签署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定价参照市场化
的方式,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及其定价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采购人:水工局
  供应商:十方环能
  合同范围:石家庄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二期项目设备及安装
  合同金额:14,875.95 万元(含增值税)
  质量:本合同质量保证期为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 1 年;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
合同价的 3%;扣留方式: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返还方式:质保期满无质量
问题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无息支付。
  供货:交货时间:供应商保证 2023 年 4 月 30 日之前设备全部交付,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设备安装完毕;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石家庄装备
制造产业园元氏区建延路 86 号;交货方式:供应商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
负责卸车;供应商应保证在货物到场后 60 日内设备安装完毕;供应商需制定合
理的货物运输方案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采购人和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
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采购人水工局党委会通过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充分发挥公司在餐厨垃圾处理与再生能源领域优势,提升公司
盈利水平,发挥协同优势。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交易遵循了
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发生其他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及下属公司   关联交易对方     交易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关系
青州市昌泰油脂   西安市高陵区康润                     交易对方为受同一主体
 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山高集团控制的关联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本次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十方环能拟与水工局达
成的本次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自
愿协商达成,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
公司十方环能就“石家庄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签署《设备采购及安装
合同》,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本次交易有助于提高
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十方环能就“石家庄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二期
项目”签署《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高环能围绕石家庄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项目所涉
及托管、油脂采购及设备安装等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山高环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风险提示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
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十一、报备文件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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