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63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
络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积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
实到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
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分别自愿放弃第二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及 1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前述 2 名激
励对象自愿放弃的第二个归属期内可归属合计 60,000 股限制性股票及前述 1 名
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0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
司作废。据此,同意对上述 3 名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360,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第四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已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条件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潘毅华先生、邓又强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
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及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已刊载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 5.68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潘毅华先生、邓又强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
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及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已刊载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伦
(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在韩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公司的孙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已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