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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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66     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5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肖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主
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公司编制的《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真实、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蒋雪寒女士、王斌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蒋雪寒女士、王斌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
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
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
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
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
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
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蒋雪寒女士、王斌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生产经营活动中
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制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
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
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
性。公司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
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
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
险形成有效控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对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修订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修订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的制度名称及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表决结果
     本次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重
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制度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 14:00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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