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9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有 5,72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7%。本次拍卖标的为老虎汇持有
的 5,720 万股公司股份,占老虎汇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拍卖最终全部成交,不排除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
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通过公开信息获悉,上海
金融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日10时至2022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
网”
(www.jd.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公司第一大股东老虎汇持有的5,720
万股公司股份,占老虎汇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冻结 占其 是否为 冻结申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标记/拍 所持 限售股 请人/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原因
名称 大股东及其 卖等股份 股份 及限售 拍卖人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数量 比例 类型 等
老虎 上海金 民事
第一大股东 5720 万股 100% 11.27% 否 12 月 1 12 月 2
汇 融法院 裁定
日 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老虎汇方面未正面回复公司问询,老虎汇除本次所持
公司5,720万股将被拍卖之外,公司暂不知悉其它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高级人民法院就东方证券与老虎汇、冯彪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
沪民终3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老虎汇及冯彪向东方证券支付594,119,665.14元
的义务,上海金融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
定,裁定变卖老虎汇持有的5,720万股公司股票。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
工作正常开展。
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拍卖最终全部成交,不排除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
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