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48 证券简称:杰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1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或“杰创智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5,332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69,027股,占
总股本的比例为1.24%。
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2.00万股,并于2022年4
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2,47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79,297,987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7.39%,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23,172,013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61%。
本 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共计
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
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
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
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
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
限售股类型
(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
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其中:首发前
限售股
首发后限售股 1,269,027 1.24 - 1,269,027 0 0
首发后可出借
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2,470,000 100.00 - - 102,470,000 100.00
(注:以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2022年10月2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
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
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
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