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 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并发表如下意见:
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
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
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激励对象的如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除限售和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全部解
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22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22名激励对象所持259,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
关事宜。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田中精机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