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
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如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
内,对华如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
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6,37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2.03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372,031,1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90478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额
复杂系统多学科协同设计与仿真
试验平台
合计 80,000.00 80,00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研究,公司
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复杂系统多学科协同设计与仿真
试验平台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延缓,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
发展战略需要,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实
施进度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备持续稳定
的运行与竞争能力。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公司本
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
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全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基于项目
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全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此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宜。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
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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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芮辰 王 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