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的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咨询,现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副总经理候选人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通过,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
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经审阅吴迪先生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拥有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吴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我们认为:该制度是
根据公司经营预算和工作目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
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也具备可操作性,符合相关政
策、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林志扬                   唐炎钊                   叶少琴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鹭燕医药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