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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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事前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
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
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信为公
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
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李燕萍           郭   炜           柳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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