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958 证券简称 :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 :2022-066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电投产融”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的相关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
及投资者回报,具备合法合规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2024年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一致认
为:立信在金融行业有着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能够胜任公
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且立信为公司2019-2021年度
财务决算及内控审计中介机构,对公司业务较为了解,续聘
该机构可以减少审计过程中沟通和配合的成本,提高工作效
率,降低审计风险。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关于调整、新增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调整、新增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
序。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额度调整、新增事项。
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河北公司临时拆借资金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河北公司临时拆借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
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河
北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借入资金约10亿元,资金成本定
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同意本次临时
拆借资金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夏 鹏 张 鹏 谷大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