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有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拟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之重组事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和《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有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
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有
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因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
交易出具的《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拟向中国中材国际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权所涉及的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 01-700
号)
(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已经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且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有效期已届满;基于《资产评
估报告》备案情况、加期的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本
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的主要变更及进展进行的补充核查,公司为本
次交易更新编制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我们已审阅了公
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以上更新事项已反映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
(二)本次交易方案及《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
可行,未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
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
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
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张晓燕) ———————(焦 点)
———————(周小明)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