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的回复

证券之星 2022-10-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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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收到贵所《关于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35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本公
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回复如
下:
  问题一、补充说明 2022 年 3 月 15 日国联大成股东发生变化的交易背景、
交易价格,未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原因,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回复:
  根据抚州市志榕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陈清、廖凤明、廖小明等提供的说
明材料,国联大成股东发生变化的交易背景、交易价格情况如下所述:
  (一)2022 年 3 月 15 日国联大成股东发生变化的交易背景、交易价格
  (1)2019 年国联大成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权的背景、资金来源
属关系,非一致行动人)及陈清经调研及洽谈,看好上市公司智能装备产业的未
来发展前景,拟通过其自身资源优势提升上市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资金实力,
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实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2019 年 12 月,抚州市志榕科技中
心(有限合伙)、陈清成立国联大成,注册资本未实际缴纳。
议》,刘晓鹏、贾丽娟等人以人民币 11.95 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
无限售流通股共计 19,438,540 股,合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 232,290,553 元。该部
分股份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该笔股权转让款主要来源于:
  ①为响应江西省“映山红行动”计划号召,经当地政府协调,抚州市临川
区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国联大成提供 2 亿贷款,贷款期限 1
年,贷款利率为以每笔贷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 LPR 加 263BP 确定。该笔借款目前已展期。
  ②2020 年,国联大成以廖志远夫妇、江西才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新元科技股票质押的方式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入 1.7 亿,贷款期限 3 年,
贷款年利率 8.61%。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国联大成财务状况
  国联大成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货币资金             584864.27    23489535.32       111529.49
    其他应收款         205593580.86   246202718.67     997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281608720.23   281608720.23
    资产总额         499,785,953.80 552,786,170.51   99,811,529.49
    短期借款          200000000.00   313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138500000.00    74830000.00    100000000.00
    长期借款          170000000.00   170000000.00
    负债总额         508,277,990.46 557,829,893.70 100,05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92036.66    -5043723.19      -238470.51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管理费用           951936.87     1571760.71       239106.65
      财务费用          6621335.42    25946262.76         -636.14
      投资收益           139925.90       89687.45
      净利润          -3448313.47    -4805252.68      -238470.5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国联大成向抚州市临川区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借入 2 亿贷款;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入 1.7 亿;此外,国
联大成股东利用自身资源从江西森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处无息借入 1.385 亿。
上述借款主要用于支付 2020 年股权转让款、通过竞价交易增持新元科技股票、
支付借款利息等。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国联大成以年利率 10%
出借 2.06 亿给徐国仔、涂广伟、陈倩晴等人。
  国联大成将积极与欠款方沟通并催收;如长期催收无效的,将提起诉讼。目
前,国联大成已就与徐国仔民间借贷纠纷向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案件进展为执行中。
  (3)2022 年 3 月 15 日国联大成股东发生变化的交易背景、交易价格
简称:邦宝益智)原控股股东汕头市邦领贸易有限公司 100%股权,间接持有沐
邦高科 28.33%股权,廖志远变更为沐邦高科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资金主要来
源于南昌远启沐榕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实缴注册资本金、执行事务合伙人
借款、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借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廖志远任沐邦高科董事长,陈清
任沐邦高科副总经理,廖志鹏,任沐邦高科全资子公司广东美奇林互动科技有限
公司总经理。
大成的投资,将主要资源及精力投入沐邦高科的经营管理。2022 年 3 月 11 日,
廖志远、廖志鹏、陈清经洽谈寻找,与廖志远堂兄弟廖小明、廖志鹏父亲廖凤明
就转让国联大成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国联大成 100%股
权转让给廖凤明、廖小明。廖凤明、廖小明系中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廖凤
明、廖小明无亲属关系,非一致行动人。
  因 2022 年 3 月股权转让时,国联大成未实缴注册资本。国联大成除持有上
市公司股票外无实际业务,且当时公司购买股票时资金为借款。在公司运营过程
中存在前期借款尚未归还、其他应收款尚未收回、股权转让时支付相应的中介费
用以及支付借款利息等原因,导致公司净资产持续为负,2021 年 12 月净资产合
计-849 万元。
  基于上述状况,交易双方基于国联大成净资产情况,经友好协商,将交易对
价确定为 0 元。因此,交易价格为 0 元具备合理性。
  (二)未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原因,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上股东。本次国联大成内部股东发生变化,变更后国联大成持有公司股数、持股
比例不变。
  股东变更后国联大成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董秘,由于董秘对于相关规则理解有
偏差,告知国联大成无需信息披露,且未上报公司,导致 2022 年 3 月 15 日国联
大成股东发生变化时未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深入学习有关减持新规及监管案例后,公司董秘认识到 2022 年 3 月 15
日国联大成股东发生变化时需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五十
六条的规定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董秘将加强对规则的学习和执行力
度,遵循法规规定。
  国联大成后续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权益变动等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二、补充说明廖凤明、廖小明将国联大成 99.99%的股权零对价转让给
未来东临的合理性,交易双方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利益安排,并报备股权转让
协议。
回复:
  (一)未来东临受让国联大成股权的背景及原因
  (1)洪善建、林依为未来东临的实际控制人
  北京中宏未来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广西未来东临数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未来东临”)51%出资额,为未来东临普通合伙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南昌市龙宝泰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未来东临 49%出资额。根
据未来东临合伙协议,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内
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故北京中宏未
来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未来”)为未来东临控股股东。中科宏
一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宏一”)持有中宏未来 100%股权,
为中宏未来控股股东。洪善建持有中科宏一 50%股权,林依持有中科宏一 50%
股权,二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就中科宏一股东会表决保持一致行动,二人
为中科宏一共同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洪善建、林依为未来东临及国联大成的实际控制人。
     (2)洪善建、林依通过未来东临受让国联大成股权的背景及原因
     洪善建、林依控制的企业主要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在教育领域的
应用创新为主导,面向全国各市县教育云、高考能力提升、教育大数据、智慧校
园、人工智能教学应用、教师发展等提供智慧教育综合服务。实际控制人洪善建、
林依拟进行投资及产业上的重新布局和转型,通过控制的中宏未来与南昌市龙保
泰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未来东临,作为新的产业布局和投资主体。
     未来东临未来 12 个月内不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作出重大调整。未来东临股东拟充分发挥自身资金优势为优化、拓展和提升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增强上市公司的资本实力,促进和推
动今后扩大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从而提升上市公司的竞争实力、运
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拟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技术创新、市
场化拓展,加快上市公司在智能装备领域的开发进度,提高产业竞争力,扩大市
场份额。
     (3)抚州市临川区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临川支行向国联大成提供的 2 亿贷款即将到期,廖凤明、廖
小明需协调资金归还该笔贷款。另外国联大成对外提供的借款短时间内无法收
回。受上述原因的影响,经过审慎评估,廖凤明、廖小明拟退出对国联大成的投
资。
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发展方向进行了调研和了解,并就投资上市公司事宜初步
达成了意向。经洽谈,未来东临拟通过协议转让或认购定增股票的形式取得上市
公司股权及控制权。
     未来东临认为,因国联大成自身资产负债情况原因,经协商转让价格较低,
可以减少短期内对未来东临的资金占用,因此经谈判,未来东临与廖凤明、廖小
明就转让国联大成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国联大成 99.99%
股权转让给未来东临。
     (二)未来东临受让国联大成股权的定价依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国联大成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
示:
                                                              单位: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货币资金            287681.40      584864.27    23489535.32       111529.49
其他应收款        194488522.52   205593580.86   246202718.67     997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281608720.23   281608720.23   281608720.23
   资产总额     494,025,009.07 499,785,953.80 552,786,170.51   99,811,529.49
短期借款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313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139150000.00   138500000.00    74830000.00    100000000.00
长期借款         160000000.00   170000000.00   170000000.00
   负债总额     501,634,793.67 508,277,990.46 557,829,893.70 100,05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09784.60    -8492036.66    -5043723.19      -238470.51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管理费用          127707.45      951936.87     1571760.71       239106.65
  财务费用            3596.99     6621335.42    25946262.76         -636.14
  投资收益         1130000.00      139925.90       89687.45
  净利润           882252.06    -3448313.47    -4805252.68      -238470.5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国联大成向抚州市临川区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借入 2 亿贷款;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入 1.7 亿,已归还 1000
万;此外,国联大成股东利用自身资源从江西森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处无息借
入 1.3915 亿。上述借款主要用于支付 2020 年股权转让款、通过竞价交易增持新
元科技股票、支付借款利息等。对于出借的其他应收款,国联大成积极与欠款方
沟通并催收,已收回 1100 万元;如长期催收无效的,将提起诉讼。目前,国联
大成已就与徐国仔民间借贷纠纷向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进
展为执行中。
  国联大成未实缴注册资本。根据国联大成的财务情况,国联大成净资产持续
为负,2022 年 6 月净资产合计-760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系基于国联大成净资产
定价,交易对价 0 元承债受让,定价公允,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将于 2023 年 1 月到期,到期归还借款,
相关的担保合同将一并解除。中科宏一及其股东洪善建、林依承诺在抚州市临川
区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
临川支行提供的 2 亿贷款到期前提供资金偿还该笔欠款。
  (三)交易双方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根据洪善建、林依及未来东临出具的《说明》,其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拟通过股权转让及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认购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
权。本次交易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根据廖凤明、廖小明出具的《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系基于个人投资判断,
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综上,根据双方出具的说明文件,本次交易为交易双方基于投资判断和自身
需求,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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