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决定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满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 3,507,022 份,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赵宪武、刘昊宇、马胜辉、王闯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