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
作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
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期限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
项。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全资子
(孙)公司开拓业务,提高经营效率。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的经营状况、偿还债
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杜 健 王文明
胡正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