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的股份购买湖南
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交易
对方”)合计持有的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并向湖南
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
完成后,交易对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预计将超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对方均为上
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经批准了本次交易方案,不涉及关联董事
回避情形,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已履行截
至本说明出具日应履行的必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
说明》之签章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