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2-055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5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相结合的方
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味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
第三季度报告》
。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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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
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
评价。公司认为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
发行”、“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其应当为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其他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公司
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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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竞价结果,以竞价方式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
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
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息,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
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75,000,000 股(含本数),且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
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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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股票
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发生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已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水产品精深加
福建长恒食品
工及速冻菜肴 67,599.04 19,374.56 45,000.00
有限公司
制品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海欣食品股份
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74,599.04 19,374.56 52,000.00
注:项目已投资金额为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项目实际已发生的
投资金额。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
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
进行置换(不含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实际已发生的投资
额部分)。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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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则限售期相
应调整。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发行对
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限届满后尚需遵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
发行日止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下列授权和批准后方可实施:
(1)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中国证监会对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表
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等有关规
定,公司编制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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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海欣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自 2012 年 10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至今未通过配股、增发、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前次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经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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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海欣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