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2-060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
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陆暾华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主要
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
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完善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陆暾华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提议内容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超过 6 个月。
民币 3,000 万元。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宁波大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牧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人为
大牧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交易所及指定媒体披露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29),
大牧投资因经营投资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在 6 个月内(减持
期间为 2022 年 7 月 6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
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
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 2,000,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截止 2022
年 10 月 20 日,大牧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前结束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四、提议人及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陆暾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暂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
未来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陆暾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
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